各酒店、餐饮服务、停车场等经营者:
2026年石家庄马拉松赛将于3月底举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马拉松赛期间酒店、餐饮、停车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酒店、餐饮服务、停车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二、酒店、宾馆、民宿等经营者提供住宿及服务收取费用的,应当合理定价并做到明码标价,严禁异常涨价。要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客房类型、价格等;有偿提供客房用品的,应详细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有偿提供洗涤、订票等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互联网络、电商平台等渠道提供住宿及服务收取费用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应当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餐饮服务时,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明码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当商品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各类停车场所要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入口和缴费处等显著位置设立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者变相多收费。
五、各相关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
(一)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二)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三)通过虚构原价、虚假折价减价、模糊标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四)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六)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七)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市酒店、餐饮服务、停车场经营者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积极响应倡议,遵守承诺,以实际行动践行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理念,共同维护石家庄市良好形象。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持续开展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市场价格违法行为;对违反价格收费法律法规的,将给予严惩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