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推进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要,石家庄市2026年度事业单位“英才入石”公开选聘岗位512个。
本次事业单位“英才入石”公开选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选聘相关信息。
选聘对象:1.博士学位研究生;2.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及重点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3.国(境)外知名高校,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4.河北省重点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以上所列院校和学科详见《石家庄市2026年度事业单位“英才入石”选聘有关院校(学科)名单》。
基本条件: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选聘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2.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条件: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5年11月1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现役军人;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不得选聘人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7:00。
缴费时间:11月12日9:00至11月19日14:00。
每名考生最多可同时选择3个事业单位岗位报考,每个事业单位限报1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选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选聘岗位条件;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考生无需重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首先选择“2026年事业单位‘英才入石’选聘”,而后选择拟报考的选聘单位和岗位,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现场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网上报名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考生应按选聘单位要求提供个人证件以及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等重要时间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进入资格复审阶段后,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进入考察聘用阶段后,对到此阶段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中,要求考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执业医师资格2年、护士资格3年)的考生均可报名,进入考察聘用阶段后,对到此阶段仍未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